关于申报2006年度日本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06.04.04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06年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北大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一定教学与科研基础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
3、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即1972年4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第一外语为日语者还须具备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0分以上或日语水平达到国际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选派学科:
主要是国家重点资助的七大学科,详见如下网址:人文、社会科学也可以适当兼顾。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6/2006importxueke.htm)。
三、最终录取者需辞去北大职位,待学成回国后优先录用。
四、请申请人务必在4月7日前向学校人事部人才办提交如下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加盖行政公章)的中文申请书一份(格式不限)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
注:请申请人于2006年4月7日前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网上应选择的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其网上报名信息将直接提交至留学基金委,打印的书面申请材料报送人事部人才办待学校审批后请直接送至留学基金委出国部。
五、根据留学基金委规定,申请人应向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500元/人。申请人如最终获得留学资格,届时需另行缴纳国际交流与服务费1000元/人。
六、申请人需参加由中日双方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06年7-8月,具体日期及地点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
根据项目要求,面试合格人员将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进行日语培训。培训时间为2006年10月至2007年8月,凡未参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者,其留学候选资格将不予保留。
七、本项目拟派人员的国外留学单位由留学候选人自行联系,最终录取结果由中、日双方确定。所有申请人在面试前不得提交接受导师的推荐信。
八、被日方录取者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于2007年 l0月赴日进修。留学期限约为4至4.5年,具体留学期限以日方确定的时间为准。留学期间将享受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
项目内容详见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316。
请申请人务必在4月7日前向学校人事部人才办提交申请材料。有疑问请与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谭蓓,电话:66413182/3120/1903转816)。
北大人事部人才办
联系人:唐爱国、李珊
电话:51221、56367
2006年3月30日